年产20000吨锦纶消光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6-04-24
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锦纶消光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投资6000万元建设“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锦纶消光剂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赵庄村南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院内。企业委托河北汇蓝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锦纶消光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4月1日通过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邢环评[2024]11号)。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1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528737368715C001V,有效期:2023年6月19日至2028年6月18日。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1月7日提交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30528-2026-003-M。
2026年1月13日,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年产20000吨锦纶消光剂改扩建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为《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锦纶消光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建设内容和配套的环保设施。河北聚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17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YHJ-2025-1443)。
2026年4月19日,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锦纶消光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评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悉知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征求公众对该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书面文字发送信件或传真反馈。
建设单位: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悦强 联系电话:见附件
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关键词:
上一条: